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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化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综合协调、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督查督办、综合调研、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方华飞 联系电话:0556-5366363
(二)法规科。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科室负责人:谷向阳 联系电话:0556-5288810
(三)财务审计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贿、装备配备及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安民 联系电话:0556-5366818
(四)执法监督科。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科长:俞建光 联系电话:0556-5861902
(五)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全市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科室负责人:章胜启 联系电话:0556-5288886
(六)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规范各类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科室负责人:徐祚胜 联系电话:0556-5288817
(七)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等工作。
科长:姚继春 联系电话:0556-5325320
(八)价格监督检查科。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科长:吴爱平 联系电话:0556-5861906
(九)广告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科长:丁贤军 联系电话:0556-5288820
(十)质量发展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我市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指导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科长:宋杰银 联系电话:0556-5219019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科长:胡德斌 联系电话:0556-5219068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科。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等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科长:胡越 联系电话:0556-5325319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科长:胡曹杰 联系电话:0556-5560705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科长:汪海洪 联系电话:0556-5219058
(十五)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科长:吕怒涛 联系电话:0556-5325318
(十六)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科长:李义江 联系电话:0556-5325329
(十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科长:俞志军 联系电话:0556-5288866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拟订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科长:杨伟 联系电话:0556-5219006
(十九)计量科。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科长:林静 联系电话:0556-5219018
(二十)标准化科。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承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科长:储诚海 联系电话:0556-5219016
(二十一)科技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市局技术机构重大技改项目立项审核相关工作。拟订实施认证、合格评定和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认证行业、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科室负责人:严峻 联系电话:0556-5219005
(二十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零售药店和使用环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零售药店和使用环节药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监督实施零售药店以及药品使用环节等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开展零售药店以及药品使用环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零售药店药品安全状况监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处置等工作。
科长:余华 联系电话:0556-5325323
(二十三)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负责实施和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处置等工作。
科长:袁渊 联系电话:0556-5288819
(二十四)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负责全市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医疗器械安全经营和使用环节状况监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处置等工作。
科长:吴建设 联系电话:0556-5325326
(二十五)知识产权保护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商标评审、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科长:何结宝 联系电话:0556-5288806
(二十六)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强制许可、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科长:刘安生 联系电话:0556-5288802
(二十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科长:王晨君 联系电话:0556-5288875
(二十八)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科长:徐冬冬 联系电话:521903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专职副书记: 谢耀堂 联系电话:5219007
离退休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科长:曹传忠 联系电话:5288889
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组建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