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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规科、财务审计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科技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
办公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主任:石鑫 电话:0553-5011275
(二)综合规划科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
承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拟订全市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全市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协调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等工作。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负责拟订对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行业市场的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体系、制度和机制。指导查处无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和指导、监督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维护、规范。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我市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协调科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等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牵头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食品审评认证工作。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监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和问题产品核查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监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和问题产品核查工作。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监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和问题产品核查工作。协调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餐饮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问题)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承担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担本市地方标准的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受省局委托,协助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有关科研、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承担市局技术机构重大技改项目立项审核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开展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认证市场行为,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贯彻执行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强制许可、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及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有关服务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审标评审、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科长:秦旭霞 电话:0553-5012934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