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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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调研规划,协调调研工作;负责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和诉求处置;负责大型会议组织、文电、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电话:0728--3222888

(二)法规科。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电话:0728--3335917

(三)执法稽查一科(公平交易分局)。负责主体准入、公平交易类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公平交易重大经济案件、依法应由本级管辖的经济案件以及跨区域案件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电话:0728--3223626

(四)执法稽查二科(质量稽查分局)。负责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和特种设备等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和特种设备重大经济案件、依法应由本级管辖的经济案件以及跨区域案件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电话:0728--3265969

(五)稽查三科(药品稽查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经济案件、依法应由本级管辖的经济案件以及跨区域案件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电话:0728--3221369

(六)执法稽查四科(食品稽查分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食品重大经济案件、依法应由本级管辖的经济案件以及跨区域案件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电话:0728--3266368

(七)登记注册许可科(登记注册许可分局)。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根据授权核发证、照,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电话:0728--3230818

(八)信用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分局)。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级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本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管理应用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电话:0728--3335914

(九)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依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监督并依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委托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电话:0728--3322886

(十)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科。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助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行政处罚案件业务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本系统一般程序案件的管理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电话:0728--3335913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负责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电话:0728--3335908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组织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电话:0728--3223651

(十三)质量管理科。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拟订质量提升政策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服务质量监督监测。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比对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电话:0728--3319359

(十四)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电话:0728--3319256

(十五)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战略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安全过程监管中的问题,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电话:0728--3204876

(十六)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电话:0728--3244691

(十七)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电话:0728--32101602

(十八)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督促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电话:0728--3311620

(十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电话:0728--3319008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科。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菅、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相关设备节能标准、环保标准的执行情况。依规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综合统计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电话:0728--3221673

(二十一)计量科。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电话:0728--3221503

(二十二)标准化科。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推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指导、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电话:0728--3200185

(二十三)药品监管科。拟定全市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指导全市药品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工作。电话:0728--3318116

(二十四)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拟定全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指导全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电话:0728--3204939

(二十五)知识产权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承担行政复议、应诉、裁决等工作。协作做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承担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品权创造运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推动知识产权质押及相关工作。承担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负责专利奖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服务业、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和监管。电话:0728--3310869

(二十六)商标和地理标志科。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指导全市驰名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拟订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管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及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商标和地理标志侵权案件查处。电话:0728--3335920

(二十七)财务科。负责系统预决算、控制规范、 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电话:0728--3335910

(二十八)督察审计科。拟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目标考核、效能评估等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督导督查系统各单位履职尽责,对不正确、不恰当履职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电话:0728--3335907

(二十九)人事科。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电话:0728--3335922

(三十)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电话:0728--3335902

(三十一)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电话:0728--3315660

(三十二)工会办公室。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会工作。电话:0728--3335903

(三十三)机关纪委。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电话:0728--3227462


联系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九局(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433000)

联系电话:0728-322288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春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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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仙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仙桃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同时承担仙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现有干部职工930人,其中在岗人员672人,退休人员258人。在岗人员中,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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