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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并提出意见措施。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办公电话:0757-83351581。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统筹对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
办公电话:0757-83204266。
(三)装备财务科。
负责编制单位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负责组织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指导本部门装备配备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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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3205331。
(四)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支队)。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执法监督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方面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等工作。统筹监督指导协调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组织落实省药品监管部门交办的“两品一械”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的案件协查、核查函件的办理和案件查处工作。承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打假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
办公电话:0757-82135111。
(五)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则、标准、制度,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按照授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制度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企业开办便利度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负责市级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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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3320650。
(六)协调与应急科。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集中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深化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依法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和风险交流等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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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3380114。
(七)信用风险监管科。拟订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维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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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3123015。
(八)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案件。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据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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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281078。
(九)标准化科。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指导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负责全市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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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321226。
(十)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拟订实施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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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3210036。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研究拟订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全市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指导市场监管的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指导消费调解纠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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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3383727。
(十二)知识产权促进科。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订并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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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3209901。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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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3380441。
(十四)质量发展科。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实施全市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调查,管理和指导全市产品宏观质量发展工作。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产品质量提升制度。组织、协调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工作,协调、指导防伪技术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办公电话:0757-82134318。
(十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全市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拟订并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拟订全市重点监督产品质量目录。组织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区域和专业性监督。组织、指导市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后置审查。承担棉花等纤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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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132136。
(十六)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科。
研究拟订全市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拟定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目录,组织实施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实施市级监督抽查,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协调实施省级监督抽查,指导各区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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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784751。
(十七)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提升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区开展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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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789970。
(十八)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领域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以及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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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789957。
(十九)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办公电话:0757-82789979。
(二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和化妆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指导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接国家、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推动特殊食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承接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委托的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办公电话:0757-82321309。
(二十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全市药品零售、使用监管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的执行。组织实施全市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展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接国家、省药品监管部门,推动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承接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的药品监管职能及交办的药品监管任务。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办公电话:0757-82789939。
(二十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全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安全形势。拟订全市医疗器械监管的具体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医疗器械问题产品的处置、召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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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789931。
(二十三)机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组织承担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调查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开展统计分析。监督管理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机电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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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组织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调查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并开展统计分析。监督管理高耗能承压类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承压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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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130661。
(二十五)计量科。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承担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工作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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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认证认可监管科。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监督和管理产品认证、体系认证的工作。组织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对获证产品和获证组织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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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科技与信息化科。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并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管理。指导本部门技术机构整合,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负责本部门科研攻关、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应用、重大技术改造、重大工程设备管理。负责本部门数字化建设工作。统筹指导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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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人事科。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配合开展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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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办公电话:0757-82622557。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