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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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议案提案办理、机关后勤管理和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8569。

(二)综合规划处。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深化改革工作。拟定相关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承担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9723。

(三)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本部门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0146。

(四)财务处。研究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决算。统筹安排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经费使用。负责市局机关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依法收取和上缴非税收入。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0460。

(五)执法监督处。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市年度打假工作方案。组织重点产品专项打假、打假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承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3941。

(六)协调与应急处。组织实施全局应急处理和应急值班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和培训。起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草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有关事故、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产品安全隐患排查、研判与分析。负责统一收集、监测、分析相关产品舆情信息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承担舆情事项办理情况的指导、督办和上报。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2386。

(七)登记注册一处(审批管理处)。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协调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3615。

(八)注册登记二处。负责广州空港经济区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上述范围内市场主体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管理、撤销登记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工作,出具资信证明。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B栋4楼,工作联系电话:36067293。

(九)信用风险监管处。拟订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和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82975。

(十)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处。负责拟订对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体系、制度和机制。开展社会治安综治和社会建设工作,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和指导、监督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维护、规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2386-1111。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消费维权和消费者保护工作。指导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广州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1011。

(十二)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处。拟定并组织实施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6351977(食品);86351981(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十三)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大案要案。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依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配合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调查及其他相关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206。

(十四)标准化处。实施标准化战略和政策措施。宣贯普及标准化知识。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定、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配合做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352。

(十五)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3825。

(十六)广告监督管理处。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1005。

(十七)知识产权促进处。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实施和交易运营的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知识产权代理执业监督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303。

(十八)知识产权保护处。负责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牵头组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商标印制和商标、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220。

(十九)质量发展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规划、品牌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3718。

(二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制定并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区域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135。

(二十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拟订推进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督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依法组织实施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评议、考核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综合业务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1410。

(二十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全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制定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监督指导行政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衔接,监督指导各区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103。

(二十三)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全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实施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销售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监督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销售环节食品(含肉品和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6351935。

(二十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餐饮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监督指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负有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153。

(二十五)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全市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制定全市药品、化妆品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化妆品标准。组织实施对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药品、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及安全用药宣传。配合市深化医改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工作。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397。

(二十六)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全市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制定全市医疗器械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385。

(二十七)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处。依职权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实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制订相关应急救援预案。依法承担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356。

(二十八)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依职权实施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实施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加强老旧电梯及旧楼加装电梯涉及的电梯使用安全监察。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制订相关应急救援预案。依法承担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305。

(二十九)计量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对计量标准、计量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承担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330。

(三十)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全市认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督管理。监督和管理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组织对获证产品和获证组织的监督管理。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御景广场,工作联系电话:-83228275。

(三十一)科技与信息化处。编制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本系统技术机构整合和改革,提出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负责本系统科技项目、科技普及、科技成果、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市场监管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开展全市市场监管业务数据标准化和业务系统应用规范化。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84861。

(三十二)新闻宣传与交流合作处。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统筹协调涉外和港澳台等统战、侨务、外事事宜。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援助援建、精准扶贫工作。参与开展对外谈判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对外合作协议性文件签署和执行工作。研究国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1308。

(三十三)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组织、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1322。

(三十四)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工作联系电话:83811503。

(三十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6566-1228。

(三十六)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工作联系电话:855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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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保留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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