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宜春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实施方案程序

95商服网  •  • 来源:宜春市科学技术局  • 关注:44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人才下沉,全面提升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更好地助力宜春“生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围绕我市富硒、油茶、水稻、中药材等农业主导产业和经济作物、畜牧水产等农业特色产业,搭建一个集农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各类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紧密合作、协同攻关的创新平台,成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根据联盟经营主体的现实短板或发展需求,精准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技术帮扶和指导,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有效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和规模效益。

二、创建模式

构建“1+1+N”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融合模式,第一个“1”即牵头主体(“盟主”),可以是村委会或者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第二个“1”即首席专家,主要是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团);“N”即若干纵向上中下游关联经营主体或横向同类关联经营主体(“盟员”),以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技术集成示范、技术推广服务等统筹衔接,逐步将创新联盟建设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服务中心、科研成果转化的示范基地和科技助力扶贫的样板工程。

三、创建内容

1.有工作制度。按照“1+1+N”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融合模式,制定一套完善的创新联盟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盟主”、科技特派员和“盟员”的有效联合衔接,为创新联盟争取和实施项目、人才引进、企业联合、信息互通及平台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2.有科技投入。创新联盟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持续开展科研活动,有一定的研发费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争取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金,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运用信贷、担保、抵押等方式,破解融资问题。

3.有示范基地。服务设施先进齐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积极组建专业技术平台,形成不小于200亩面积的示范基地,可提供咨询、培训、信息和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原则上以一个主打型农产品为主

4.有科研活动。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技术转化、技术培训、成果合作等活动,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人员500人次以上,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至少示范推广1项新技术。

5.有创新产出。有1年以上的运营期,创新联盟主导产品能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益,且成长性好,主要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占有一定市场份额。

四、组建程序

1.确定成员。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立足当地农业产业,根据“主导产品一盟一个,优势产业一县一个、特色产业全市一个的原则,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创新主体进行申报,确定“盟主”、“盟员”和对科技特派员技术需求,填报《宜春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申报书》。市科技局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全市农业产业特色,结合服务我市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信息,经沟通后,明确派驻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名单,正式组建认定市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每年全市认定20个左右创新联盟。

2.签订协议。经认定的创新联盟、派驻的科技特派员与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签订《宜春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三方协议书》,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职责。

3.备案授牌。市科技局对认定的创新联盟建立台账,冠以“宜春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授牌。

五、组织管理

1.动态管理。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要按照《三方协议》规定的内容,切实履职尽责,市科技局将进行经常性的督导,实行半年一小结,年度一考核一报告,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并实行备案管理。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三方协议》规定内容的创新联盟,市科技局对其摘牌;对不履责的科技特派员经协商解除协议,重新选择派驻;对各县市区科技局履行管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市县联动。实行市科技局主导、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市科技局要从宏观政策和顶层设计上进行统筹指引,做好科技人才与农业产业零距离对接的保媒人;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见人见事,做好科技人才与农业产业零距离对接的参与者。

3.政策扶持。经认定组建的创新联盟先行组织规划实施,给予2万元创建经费(含科技特派员1万元工作经费),对创新成效好、示范带动效益强的创新联盟,一年后给予该联盟5-10万元后补助经费,以上经费从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后补助经费中列支。鼓励科技特派员与创新联盟开展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对其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局给予重点优先立项支持。对申报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省“一村一品”项目优先推荐上报。

六、相关要求

1.择优推荐上报。各地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产业,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4个。

2.需提供的材料。《宜春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申报书》(表格在“宜春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下载地址:http://kjj.yichun.gov.cn/)、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需提供的材料均用WORD文档编写、A4纸打印成册,向市科技局提交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ycskjjnsk@126.com

3.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4.受理部门。本方案具体由市科技局农社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席娟华  王臻     电话:0795-3223801

附件:宜春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申报书

宜春市科学技术局             宜春市财政局

2020年5月6日


宜春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申报书

联盟名称(全称)

主导产品

牵头主体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联盟成员单位

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所需特派员数量

所需特派员专业

联盟创建条件(主要包括:牵头主体基本情况、成员合作方向等内容):

创新目标(主要包括工作制度、科技投入、示范基地、科研活动、创新产出等内容):

联盟组建对推动产业创新的作用:

承担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科技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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