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发布、宣传、文件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投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出国政审工作;协调机关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法治财政建设;负责财政重大决策事项和政策、财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双随机一公开”、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办理民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
负责研究提出市本级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市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以及中期财政规划;牵头预算公开工作;管理市本级预算指标和财政存量资金;审核和办理地方税收收入的退库业务;负责省与市、市与区财政结算工作;指导各区财政预算管理。
负责拟订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监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对住房、物价、工商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承担票据监管、彩票管理、建账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拟订和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海域使用金收入的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和汇总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入计划;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入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统计和分析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汇编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上下级财政资金对账和国库资金调度,统计分析财政库款情况;管理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审批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及后续监管工作;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会计档案。
承担党群、行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旅游文化、人才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旅游文化、体育、人才等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拟订分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承担科技、教育、政法、安全部门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军警部队履行地方事权经费保障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重大科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我市科技、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拟订支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社会治理体系、政法机关改革等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监管有关经费及专项资金;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负责承担建设、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库的动态管理;负责对国家、省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和管理;承担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加强监督资金使用管理;审核批复农、林、水等部门的年度决算。
负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贯彻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市本级公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管理;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承担社会保障金、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管理工作;审核、批复分管部门的年度决算;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及批复全市就业资金预决算。
负责国资、商务、科技工业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落实中央及海南省对我市企业的扶持政策;提出本市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全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参与对民族贸易企业的认定工作。审核、批复分管部门的年度决算。
负责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审批采购方式变更;负责审核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统计汇总政府代购信息。贯彻执行省制定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处理区级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复议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对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工作;按规定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审批事项。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负责依法拟订本市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汇总统计全市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数据;对地方政府债券进行还本付息;测算政府债务风险指标;负责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与债务化解工作;负责政府债务数据公开、解释工作;提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建议。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业务,负责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监控工作。
负责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等;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管理和会计人才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审批工作。
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有关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全市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