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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加快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加强本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2017〕39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工程系列计算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评委下设3个学科组:
序号 |
学科组 |
专业 |
1 |
计算机技术 |
微电子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网络、信息安全、嵌入式、数据库与大数据技术等。 |
2 |
计算机应用 |
系统集成、系统维护、物联网、电子政务、多媒体、电子商务技术等。 |
3 |
人工智能 |
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和智能机器人。 |
二、申报范围
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微电子技术、嵌入式、物联网、数据库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系统集成、系统维护、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技术、信息安全、多媒体、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和智能机器人等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符合本市规定申报条件的,可评定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学历:国家认可的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历: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3、由相关系列转评本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当年度到达退休年龄者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一律不接受申报。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4、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四)继续教育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参加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申报人员应通过相应等级的继续教育课程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及“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
(五)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要求
本专业职称评审时论文(著作)及技术总结要求,提交的论文(著作)及技术总结,须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在职期间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项目研发的技术工作总结两篇以上,在总结中必须阐明项目水平及本人在项目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及作用和贡献,由2名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在职)认可并推荐(附件4:技术总结专家评阅表)。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3年内撰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其中一篇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
3、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不含编著、教材),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六)其他事项
1、对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沪人社专发(2016)2号文件规定,突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按创新创业业绩、成果转化效果效益、科研价值评价等进行分类评议。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缺额推荐意见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单位意见”栏内,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认。
三、申报评审程序
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对象登陆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查询本专业评审通知并点击进入。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2002年之前取得的)、资格证书、聘书和获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取得的主要论文、论著、获奖、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图像或文本文件)(请确认上传的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2、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高评委办公室将对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有关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审查通过,高评委办公室为申报对象分配受理号,网上通知申报对象递交书面材料。
3、申报对象将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章后,根据要求申报书面材料。
4、参加评审的申报对象须在评审会上进行答辩,由高评委进行评审。
5、评审会结束后,高评委办公室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并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机关公证。
2、申报人在填写材料前应仔细阅读网上相关信息要求。
3、申报书面材料时需审核学历(2002年之前取得的)、技术资格、聘任、获奖、专利等证书原件,核对后即交还本人。
五、评审费用
申报评审费用:800元人民币(报送书面材料时支付)。
六、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安排
(1)自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材料整理、网上申报等指导工作。
(2)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7月31日,网上申报期间高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情况,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一次申报提交,才算注册成功。对于因申报人材料受理不全、经评委会反馈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本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3)书面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取得受理号后递交书面材料)
2、书面材料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愚园路546号8号楼207室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联 系 人:陶老师、徐老师 电话:62401993、18217546802(微信)
附件一:
2020年度送审材料目录
受理编号: (评委会填写) 学科组:
姓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全称)
序号
名 称
提交材料
要 求
实报(评委会填写)
原件
打印件
复印件
1
评定申报表
(网上生成)
3
加盖公章
(A4大小)
2
工作业绩报告
1
1
3
论文、著作或技术报告
1
1
原件备查
4
技术总结专家评阅表
1
1
加盖公章
5
获奖、专利证书
申报时携带原件
(审核后退还本人)
复印件(1份)交评审机构
留存
6
学历、学位证书
7
资格证书、聘书
8
其它反映水平材料
各1
各2
9
继续教育证书
各1
各1
10
二寸证件照
2
11
答辩电子演示材料
1
PPT自制,上报材料时刻盘提交
12
制证信息表
1
附件内下载,填妥打印后签名
13
申报承诺书
1
注:
1、工作业绩报告需包含:工作内容自述、团队角色描述、创新业绩贡献等。
2、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依次放入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正面填贴送审材料目录
3、提供《技术总结专家评阅表》时,需同时提交评阅专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贯彻执行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研究起草有关科技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科技发展以及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分工,推进建设具有全球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