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江中区申请能繁母猪养殖补贴流程标准所需材料及咨询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内江市政务服务局  • 关注:4216

事项内容:在内江市市中区辖区内开展生猪自繁自养的猪场(户),自己自愿引种(自己购买),可参加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能繁母猪养殖补贴项目,代养企业这次不纳入引种范围。

申请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养猪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或银行账号。
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种猪(母)合格证复印件、检疫证明、引种发票。
支持条件:在内江市市中区辖区内开展生猪自繁自养的猪场(户),自己自愿引种(自己购买),每个养猪场(户),一次性引进3头能繁母猪(后备母猪)以上的,每头母猪补助300元(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代养企业这次不纳入引种范围。
支持标准:
1、农户填写能繁母猪引种申请表,并通过审批的。
2、必需在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购买)能繁母猪,母猪品种不限(主要包括:内江猪、太湖猪、二元母猪等)、体重要求在25公斤以上、符合种用、有种猪合格证、检疫证明、引种发票。
3、能繁母猪引种数量。
每个养猪场(户)购买能繁母猪数量应不少于3头,农户自愿申请,农业农村局审批,指标引完为准,确保引种任务完成。
4、补助方式。
实行先引后补的补助方式,能繁母猪引进通过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后,资金由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直接补助项目户,并在相关镇政府或村委会公示栏上公示,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拍照存查。
申报程序:
申请程序:养猪户填报能繁母猪引种备案申请审批表——养猪户到种猪场引种——申请验收(提供购买种猪发票、检疫证明、种猪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公示——完善报账手续、兑现补助。
验收程序: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相关镇政府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
办理部门:
区级农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段春艳
联系电话:2043493

办公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壕子口路53号

附件1:

内江市市中区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能繁母猪引种备案

 

填表时间: 2020 年   月  日

养殖场名称

 

猪场(户)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引进母猪

品   种

 

计划引种数量(头)

 

圈舍面积(平方米)

 

村委会意见:

所在地基层畜牧兽医站审核意见:

镇政府审核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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