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业中小企业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95商服网  •  • 来源:内江市政务服务局  • 关注:3722

为深入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促进服务业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的通知》(内府发〔2020〕2号)、《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的通知》(内市区府发〔2020〕8号)、《内江市商务局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服务业中小企业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商发〔2020〕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复工营业的中小企业,纳入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库和疫情防控餐饮保供企业库的储备企业,城乡快递配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营业的米面油肉菜等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等服务业经营主体。

二、支持标准

(一)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临时电费补贴,依据电费补贴实施细则(内发改价格2020〕46号)组织实施。

(二)对区属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和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复工营业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1月20日至疫情结束,贷款贴息可从2020年1月1日至疫情结束,下同)到期续贷和新增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金融机构贷款,优先享受内江市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给予不超过50%、单户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支持的奖补政策。单户企业享受市级奖补资金已满30万元的,区级财政不再给予贴息补贴;单户企业享受市级奖补资金已满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未超过30万元的,区级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给予不超过50%、单户享受市区两级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对纳入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库和疫情防控餐饮保供企业库的储备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人员加班工资,优先享受内江市给予不超过30%、单户企业不超过20万元的奖补政策。单户企业享受市级奖补资金已满2万元的,区级财政不再给予补助;单户企业享受市级奖补资金已满企业实际发生额的30%、未超过2万元的,区级财政按企业实际发生额给予不超过70%、单户享受市区两级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市、区两级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单户企业实际发生额。

(四)对于未纳入内江市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库和疫情防控餐饮保供企业库的,但在疫情防控期间又参与米、面、油、蔬菜等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经营主体,区财政给予物流费用补贴,具体标准为对经营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的、1000-3000平米、200-1000平米,给予每月不超过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补助。对纳入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库和疫情防控餐饮保供企业库的储备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优先享受内江市给予不超过30%、单户企业不超过20万元的奖补政策。具体标准为对经营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1000-3000平米、200-1000平米的企业,单户企业享受市级奖补资金分别已满1.5万元/月、1万元/月、0.5万元/月的,区级财政不再给予补助;单户企业享受市级奖补资金已满企业实际发生额的30%、分别未超过1.5万元/月、1万元/月、0.5万元/月的,区级财政按企业实际发生额给予不超过70%、单户享受市区两级补助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1.5万元/月、1万元/月、0.5万元/月的补助。市、区两级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单户企业实际发生额。

(五)支持快递企业物资配送,疫情防控期间快递企业网络派单量30万单(含)以上10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补贴,网络派单量100万单(含)以上20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贴,网络派单量200万单(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贴;疫情防控期间配送企业城区餐饮配送量5万单(含)以上1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资金补贴,10万单(含)以上2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补贴,20万单(含)以上4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贴,40万单(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区级财政不予配额补贴。

(六)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经营性租户减免租金的给予适当补贴,区财政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减免租金总额10%的财政补贴。对承担区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企业2020年1-3月的房屋租金给予50%的补助。

三、申报资料

(一)区属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及复工营业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支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贷款汇总表及银行贷款合复印件、银行贷款到帐凭证复印件

4.内江市级财政贴息补贴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纳入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库和疫情防控餐饮保供企业库的储备企业及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馆等企业申请加班工资、物流运输费补助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附件2、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疫情防控期间财务相关报表,需含进货、销售、加班工资发放记录和单据、物流单据复印件等。

4.内江市级财政补助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快递企业、城区餐饮配送企业申请补助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附件4、附件5)。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快递企业派单量证明(由企业到市邮政管理局开具证明资料)。

4.城区餐饮配送量后台数据截图(并配合现场核定,城区餐饮配送企业提供)。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申请减免租金的补贴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附件6)。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所持营场所租房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4.与经营性租户的减租协议复印件(审核部门现场核定)。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一式四份)。

(二)审核。由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评审,重点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书面审核意见

五、资金来源及拨付

(一)资金来源。奖补资金在区服务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二)资金拨付。补贴资金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拨付到企业。

六、监督管理

(一)奖补资金信息应主动公开,及时拨付。

(二)对违规谋取或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收回拨付的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附件1

 

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业

中小企业专项补贴资金申报表

(贷款贴息企业填写)

申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性   质

独立法人□ 个体□ 其它□

法人代表及电话

贷款方式

抵押□  信用□

开户行信息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经营及贷款

情况

2019年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底员工数(人)

贷款发放时间

贷款额度(万元)

实际贷款利率(%)

贴息期限(日)

市级财政贴息金额(万元)

 

申请贴息金额(万元)

 

审核意见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年  月   日
                       (公章)

区财政局

 

 

                       年  月   日
                       (公章)

真实性承诺:本公司所填信息及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业

中小企业专项补贴资金申报表

(加班补助企业填写)

申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性   质

独立法人□ 个体□ 其它□

法人代表及电话

申报类别

生活必需品保供□  餐饮保供□

其他

开户行信息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经营情况及补贴申请

2019年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底员工数(人)

疫情防控期间
加班工资

疫情防控期间在岗人数(人)

 

加班时间(小时·人)

 

发放标准(元/小时·人)

加班工资小计(元)

市级财政补贴金额(元)

补贴申请(元)

审核意见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年  月   日
                                  (公章)

区财政局

 

                                 年  月   日
                                  (公章)

真实性承诺:本公司所填信息及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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