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说明

95商服网  •  • 来源:青海省税务局  • 关注:4321

【功能概述(区县级适用)】

因解散、破产、重组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或不再持续经营,需依法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居民企业(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 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 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就其清算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需要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前,应依照税法的规定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 税申报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 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申报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 算清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操作流程】

登录→青海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青海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填写相关信息→附送资料→保存→申报
填写相关信息
附送资料
申请
办理完结
办理完结



中国政务服务信息查询95商服网搜集整理,内容涵盖了国内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区及所有地级市的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是目前互联网上最齐全的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咨询和办事导航网站,欢迎广大网友们查询。如果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信息和办事指南存在问题,请直接下面留言或(QQ):718922066,谢谢!


青海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青海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要求,我省对现有网上税务局全面。。。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24271.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