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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联系电话:022-27182158
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含特殊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分析掌握全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推动食品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参与食品生产环节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二)具体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环节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相关制度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承担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掌握分析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监管要求。
3.组织实施全市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白酒)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及证后抽查工作。
4.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或随机抽查。
5.指导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
6.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7.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建立实施质量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8.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等良好质量管理规范体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9.指导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
10.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环节相关人员培训。
11.组织参与食品生产环节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12.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立市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