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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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

1操作入口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申报缴税】-【申报清册】-【其他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如下图所示。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

2新增土地税源信息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宗地总体信息维护”窗口:填写土地使用证信息、地价信息、地址坐落信息。据实填写完整之后点击页面底部中间的【保存】按钮,新增一处土地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新增土地税源信息

新增一处土地税源信息

3删除土地税源信息

纳税人可以选中未申报过的土地税源信息,再点击【删除】按钮,就可以把该土地税源信息删除。已经申报过的土地税源信息是不能删除的,否则提示土地已经进行申报,不能删除。如下图所示。

删除土地税源信息

已经申报过的土地税源信息是不能删除

4查询土地税源信息

纳税人可以在“宗地信息”下输入土地相关信息,包括土地编号、地号、土地名称、土地使用证号、所属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点击【搜索】按钮,即可查询出符合搜索条件的土地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查询土地税源信息

5新增土地税源应税信息

找到需要新增应税信息的土地,点击【维护应税】,进入维护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窗口,点击【新增】,选择在税局核定的【土地等级】,【土地面积】为新增土地时填写的“占用土地面积”,【有效期起】默认为取得土地日期的下月1日。

纳税人如需增加“减免税信息”,可以在减免税信息一栏下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新增。建议纳税人先进行相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备案,再维护该土地税源信息的减免税信息。

点击【保存】按钮,就能新增该土地应税信息,有效期起止一般为取得土地日期的下月1日 至 20991231日。

新增土地税源应税信息

6注销宗地

如果土地于年中出转让,纳税人可以对土地信息进行注销。

找到需要维护应税信息的土地,点击【注销宗地】,弹出“宗地总体信息维护”窗口,在“注销宗地信息”中的【土地出转让时间】选择土地转让时间,点击【注销宗地】按钮,如下图所示。

注意:土地出转让时间必须在土地应税有效期起止时间内。

注销宗地

注销宗地成功后,该土地的应税明细信息中,有效期起为土地纳税义务时间起,有效期止为土地出转让时间当月最后一天,即为纳税义务时间止。纳税人需申报缴纳该土地有效时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下图所示。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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