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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管理,防止纳税人转移资产逃避纳税义务,税收征管法规定,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方式分为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缴税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欠税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路径进入。
二、纳税人点击[新增信息]按钮,系统检索累计欠税是否达到50000.00,如不足,则提示:“您的累计欠税为XX.XX,不达5万,是否继续?”,选择[确定]则进入填写页面,选择[取消]则不弹出页面;如检索累计欠税超过50000.00,则不弹出提示直接进入报告填写页面。
三、纳税人可通过点击[+]、[-]按钮来增行或者删行,点击[浏览]按钮添加“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清单”,多份清单可以点击浏览后面的[+]按钮来添加。
四、填写完成后,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信息页面。 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可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填表页面,对信息进行修正;如果确认信息无误,但暂时不准备提交税务机关,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先保存所填写内容,状态为“未提交”;如果确认信息无误,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欠税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提交到税务机关,提交成功后弹出提示: “您所办理的业务已接收并提交税务局进行受理审核,请在3日内查看受理结果”。
五、纳税人可在“欠税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界面查询处理结果,处理结果为“未提交”、“已退回”的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处理结果为“待受理”的可以进行撤销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原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为基础,严格对标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进一步整合原国税地税网上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