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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太原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太原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说明如下:
点击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2019年分三批开展认定,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各组织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和企业纸质申请材料等集中报送至指定受理地点。
申请材料受理地址:各组织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原件一套)及推荐函一份(含推荐汇总表)报送太原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大平台(太原高新区长治路249号山西高创一层,长治路创业街口)
备案受理地址:各组织推荐单位在要求时间内将推荐函一份(含推荐汇总表)报送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行政审批24号窗口备案(太原市坞城路50号,丽华甲第苑对面)
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19年太原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1、补助对象
山西省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研发团队。
2、补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3、地市奖励
除太原市级财政补贴,各地市为了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创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都纷纷下发了相应的奖补政策
山西省财政
1、对首次通过或连续 3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 20 万元。资金用于奖励研发团队。。
2、享受地方配套政策。
3、依据《太原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元,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太原市
1、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太原市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 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2、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3、各区(县)的奖励政策正在制定中
太原市转型综改示范区
1、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
其他优惠政策说明:
1、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2、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最多的有百万);
3、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4、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5、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6、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7、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8、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9、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10、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2019年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保存后提交科技部火炬中心进行认证。企业注册信息经火炬中心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开展后续网上填报工作。已完成注册的企业,不能重复进行注册,须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在以后更名、年报、申报中会经常用到,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丢失的,可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通过“申报管理—个人/企业—找回密码”功能进行找回。
(三)网上填报
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受理机构。
(四)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本地区组织推荐单位。企业向组织推荐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五)组织推荐
各市科技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是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推荐单位,对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应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见附件2),必要时可邀请同级财税部门进行联合评价,并实地考察。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完备、真实后,出具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省高企认定办公室。
(六)专家评审
对组织推荐单位上报的企业申请材料,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综合审查
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综合审查,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必要时会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八)报备公示
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报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认定报备企业名单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九)认定公告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依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联合下发认定文件,并在“太原市科技厅网站”(kjt.shanxi.gov.cn)公告。
(十)证书发放
省高企办将认定文件、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至各组织推荐单位。各组织推荐单位应确保及时发放至企业。
2019年太原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太原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有效期三年,以前按照2015年老办法认定的企业在今年需要按新办法重新认定。2019年高企认定新政策有一些变化,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知识产权种类:由原来的六种增加到了九种,并划分为两类:
Ⅰ类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在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时可以无限次使用;
Ⅱ类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在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时仅能使用1次;
2、知识产权取得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消了独占许可方式;
3、研发费用规定:近一年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研发费用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更改为不低于5%;其他类的由原来的不超过总研发费的10%更改为不超过20%,并且在费用了归集范围上
关于人员人工有所扩大;
4、科技人员比例:取消了学历与专业的相关性限制,比例由原来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更改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
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领域内容;略有微调,剔除了一些已经比较成熟的领域;同时企业也可以更加准确的匹配到所属领域。
6、科技成果:转化形式相对旧政策的产品、样品、样机、服务等,新政策更加灵活,更加注重实质效益原则;转化次数旧政策要求平均每年达到4次以上,新政策要求平均每年达到5次以上
7、认定程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相对于旧政策略有简化,公示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更改为10个工作日。
8、财务成长性指标: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旧政策中的总资产成长性更改为净资产成长性,杜绝人为调整财务数据;
9.20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注重研发费用的有效归集。虽然新政策允许了研发费用可以用辅助账进行归集,但是往往企业做得不规范以及最薄弱的环节就在这里。
10.20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关注知识产权的核心程度和类别。新政策中将自主知识产权划分为一类、二类。以往只注重知识产权数量的企业将要特别注意,很多企业专利数量有很多,而最终为何没能通过高企认定?这样类型的企业往往是没有注意到知识产权是最终为企业生产、经营,为产品服务的,麻木申报大量的与企业核心技术无关的专利,无法与企业核心技术和主营产品相匹配,最终只会功亏一篑。
11.20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专家评审更细致、更严格。通过研究发现,今年对于传统工业、制造业企业,在近三年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没有明显提升的情况,即使其他条件相对较好,也未能顺利通过评审。
12.20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重点关注科技成果转化。第一,不仅要在数量上达到要求,并且质量同样重要,同时也要能实质性为企业带来效益;第二,同一个成果转化点往往被多次重复利用。有的企业为了达到数量上的优势,盲目的把一个项目,一个成果转化拆分成多个成果,表面看增加了转化数量,导致自我评价过高。
13.20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高新技术产品的价值提升也值得关注。经过3年研发,主营产品的性能、结构未有实质变化或提升,专家会直接判断,企业的研发投入是无效的,甚至是虚假的。
综合上所述,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实施重点已逐渐由形式审查向实质考核转变,由事前一劳永逸式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认证逐渐向事后适时核查监督转变。
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是否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明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方式。因此,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不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按照要求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2、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还需报送哪些材料
为强化认定后续管理,此次修订新增了企业在获得资格后每年报送材料的义务,即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3、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需要重新认定
为解决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重复认定的问题,认定办法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
4、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哪些行为时,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5、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如何处理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6、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税务机关从何时开始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7、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需履行什么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8、如何确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享受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起始时间: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终止时间:
(一)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复核后,被认定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而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二)对于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而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税务机关可追缴其自发生相关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2019年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工业处:
联 系 人:王吉庆
联系电话:4225951
(二)材料受理及咨询
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浩泽
联系电话:7998893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三)组织推荐单位
附件下载: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附件1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式审查要点
一、事项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认定依据 (一)《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