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烟叶税申报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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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申报

一、业务描述

烟叶税申报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和《烟叶收购情况表》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的业务活动。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收购烟叶的当天”,是指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二、操作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烟叶税申报】

1.打开【烟叶税申报表】,填写表单:

2.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3.保存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可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保存数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删除此报表吗?”,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删除:

4.保存过后,可点击【申报】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申报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即申报成功:

5.申报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可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此次的申报记录,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本次操作将作废您在核心征管中的申报数据,确认作废吗?”,点击【确定】按钮,申报记录被删除:

6.申报后,可点击【实时扣款】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进行实时扣款吗?点击“确定”进行扣款”,点击【确定】按钮,即进行扣款:

7.点击【打印预览】,跳转到打印预览页面可进行打印或导出。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

申报后,可在【申报信息查询】,查看申报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前必须先进行税费种认定,电子税务局只带出纳税期限认定为“次”或“月”的烟叶税的菜单;

2.无论认定了几个征收品目,申报时只带出一行,且不允许增行或删行;

3.无论认定为“月”还是是“次”,烟叶税每月只允许申报一次,不允许重复申报;

4.已保存,未申报时,重新进入页面,自动带出已保存的数据(允许修改);

5.已保存,已申报时,重新进入页面,自动带出已申报的数据(禁止修改)。

河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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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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