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一次性采集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
1.主表是《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采集纳税人基本信息、主要污染物类别以及应税污染物排放口等相关信息项。
2.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各类应税污染物的相关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附表3.1用于采集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相关基础信息;
附表3.2用于采集应税固体废物相关基础信息;
附表3.3用于采集应税噪声相关基础信息;
附表3.4用于采集纳税人产排污系数等相关基础信息。
纳税人应根据实际排放污染物类别,向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报送应税污染物的基础信息采集表和相应附表。
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当季的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功能入口
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页面右下方常用功能区域的“申报缴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图标。
点击【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进入本功能。
信息采集
点击每一个采集项目后的【进入采集】按钮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点击【进入申报表】进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业务的办理。
主表采集
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主表)”后的【进入采集】按钮新增采集信息。
点击【外部信息交换】按钮查询“排污许可证信息”,选择查询结果中的记录,系统会自动填充采集表中的相应内容。
新增
点击【增行】按钮,手工录入税源信息。
修改
采集信息录入后,如果需要进行编辑,需双击需要编辑的记录行次,系统会弹出编辑界面,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删除
选中记录后,点击【删行】按钮删除选中的记录。
采集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