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注意:本功能无需税务机关审核,请谨慎操作。
注意:
1、超过登记日期15日将无法使用本功能,请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业务办理。
2、若您需要更改您的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请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业务办理。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当填写的数据校验不通过时,该数据项将会显示为红色。所有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后,才可以点击【下一步】按钮。
填写步骤:
1、选择“财务会计制度”,选择后,系统会自动填充“会计报表名称”;
2、查看其他系统自动填充的数据项目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可进行修改;
3、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个环节。
第二步、预览提交
预览申请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第三步、完成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申请详情;
点击【下载文书表单】按钮可以下载本次业务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