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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事项名称 | 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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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工商局或各区工商分局(点击详情)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方式 | 010-11616611(点击详情) |
监督途径 | 010-11616611 |
登记入口 | 点击查看》》》北京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办理时间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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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 ->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方式 身份确认 -> 网上填报 -> 系统生成申报文书 -> 网上签名 -> 网上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现场办理: 提交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
所需材料 |
一、应该到哪里办理注销手续 您应到北京市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如何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提交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中方承办(担保)单位或原批准机关同意注销的证明;(注:审批机关取消了注销批准手续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直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3.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4.海关、外汇部门出具的相关事宜已清理完结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 5.原《登记证》、《代表证》; 6.《指定(委托)书》。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我局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提交材料。请登陆我局网站gsj.beijing.gov.cn,点击"网上登记"模块,注册用户后按照网站指导逐步填写。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为您先行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并详细指导您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注销登记申请书
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 构 名 称:
敬 告
1、请您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在申办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您登录“北京工商”网站(www.BAIC.gov.cn)—“网上办事”—“登记注册”模块查询相关内容,或直接到工商部门现场咨询。 2、提交申请前,请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请您如实反映情况,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本申请书的电子版可通过上述网址获取。 5、本申请书请使用正楷字体手填或打印填写。选择手工填写的,请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保持字迹工整,避免涂改。选择打印填写的,请您填好后使用A4纸打印,按申请书完整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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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重 承 诺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代表机构名称)的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代表机构在申请注销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中文译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表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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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销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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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情况 |
□已经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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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手续 清缴情况 |
□已办理完毕 □未涉及海关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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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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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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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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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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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
审 查 意 见 |
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注销登记。
审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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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意 见 |
准予注销登记。
核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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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证明 发放人签字 |
年 月 日 |
注销证明 领取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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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记录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
事项名称:公司及分公司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公司及分公司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