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民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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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综合科

负责人:宫显宇

科室电话:0451-86201631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

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调研、史志、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群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拨付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名称:基层政权和社会救助科(养老志愿服务科)

负责人:赵啸锐

科室电话:0451-86211421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及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管街(镇)、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事项的资金发放和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下放部分人员的生活救济;负责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会同区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及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管理办法;指导社会工作项目制定及推进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能,指导推进全区志愿者服务工;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街道(乡镇)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

负责人:王爱义

科室电话:0451-86211175

职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划分事务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村、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勘界工作;指导全区地名标志设置与门牌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和销名的核查申报;负责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地名档案的管理和微机化工作;负责区划勘界工作;参与对各区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工作;承办社团成立、年检、变更、注销的审批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及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变更、年检、注销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办理、解除、撤销收养登记,补发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出具收养关系证明,办理寻找弃婴(弃儿)生父母公告,建立和保管收养登记档案,宣传收养法律法规;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的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街道(乡镇)开展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殡葬改革;负责全区死亡人口的统计和死亡人口的火化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做好平坟工作;负责协调工商、执法、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对非法土葬、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经营遗体运送存放、建设殡葬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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