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制定的有关人社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掌握、分析全区影响稳定、用工隐患、劳动争议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负责全区劳动用工单位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征缴和发放工作;组织各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
机构设置:我单位属一级预算部门,下设2个二级局和11个行政职能科室,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就业服务局,职能科室有党政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劳动关系股、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股、保险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