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规章及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协调全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教育统计、收集相关信息并分析和发布;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有关教育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区的教育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团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依法维护学校、教师的合法权利,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治理、安全工作,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校秩序。
(五)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统筹管理、使用、监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教育基本建设各类专款;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困难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协调治理全区教育乱收费工作。
(六)负责民办学前教育审批工作,贯彻落实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管理和指导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划、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区教师培养、培训、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九)监督、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区政府公布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下属事业编制二级机构1个:教研室
直属事业单位23个:一中、四中(中加托管)、十二中、花园初中、雨山实验学校、四村小学教育集团(四小本部、雨锦分校、雨东校区)、深业小学、九村小学教育集团(九小本部、新建校区)、山南小学教育集团(山南本部、东湖小学、秀山文苑小学)、育才小学、采石小学、雨山中心小学、向山小学、南山小学、雨山幼儿园、向山幼儿园、幸福花园幼儿园(含朝晖豪庭幼儿园分园)、采石幼儿园、西塘名苑幼儿园、雨山二幼、雨山五幼(含东湖幼儿园分园)、雨山八幼(含秀山文苑幼儿园分园)、雨山十一幼。
三、办公地点
马鞍山市雨山区育才路2号 邮编:243000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0555—2350086、 2350081(传真同号)
六、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孟庆
电话:0555—2355134
七、领导及联系方式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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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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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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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孟庆
|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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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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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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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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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079
|
| 吴云龙
|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政府总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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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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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鲁锋
|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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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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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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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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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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