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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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如何进行执业药师个人账号的注册申请?
二、申请《执业药师注册证》填写操作指南
(一) 填写个人信息
(二)填写申请表内容与提交
(三)提交审批
三、申请提交后关注进程
四、审批完成后领取证书时限
五、个人信息变更的相关操作说明
六、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1.注册类型如何选择?
1.1 公司更名办理哪类注册?
1.2 执业单位变更的是否需要注销原注册?
1.3 原有执业药师注册证过期的,如何选择注册类型?
常见问题2.执业药师注册申请材料有何基本要求?
常见问题3.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多长?
常见问题4.执业药师注册证丢失了怎么办?
常见问题5.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忘记密码怎么办?
常见问题6.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后点在线办理,显示:“该人员不属于执业药师,请先考取证件再进行注册”,怎么办?
常见问题7.登录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后显示非本人的信息(绑定授权异常),怎么办?
七、执业药师注册办事须知
基本信息(页签一)
办理流程(页签二)
申请材料(页签三)
收费标准(页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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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执业药师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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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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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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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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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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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受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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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
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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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
审批环节1个工作日(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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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制发证时限 |
作出注册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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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
《执业药师注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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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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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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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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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29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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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22-24538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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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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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对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3.《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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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执业药师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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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人申请注册—注册机构受理—审核材料—注册许可决定—核发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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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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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5.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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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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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执业药师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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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注册申请条件的,可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注册。
(一)首次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需单击“去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
(二)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注册时请执业药师使用“本人身份及手机号码”注册账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三)选择“个人登录”方式进入国家局政务服务平台。
(四)在与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绑定时,请在“用户名”中输入本人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
进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时,请认真填写“基本信息”“注册信息”,填写信息应真实无误。
1.上传的“照片”应为近6个月2寸免冠证件照片,蓝色底或红色底。
2.上传的申请表、资格证书、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资料”应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3.持有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资格证的人员,可申请药学与中药学类,只能注册在一家单位。
4.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主要指执业单位许可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5.注册信息中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中单位名称一致。
6.办理延续注册,《执业药师注册证》到期前一个月内方可进行申请。有效期大于一个月,系统默认为变更注册,新发《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不延长。已经超过有效期的,请申请“延续注册”,无法点击“延续注册”选项的,请主动联系办理机构。
7.天津市执业药师注册无需申请人上传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在外省市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需联系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办公室(电话:27572774;继续教育信息录入网址:www.tjszyysxh.com.cn),待审核人员将学分录入系统后再提交申请。
1.申请表为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申请号码的申请表,请确认信息填写正确无误,“打印”申请表。
2.打印申请表后,补充填写单位考核意见、企业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加盖“公章”。视情况填写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办理变更或注销填写“事由”,执业药师本人在承诺处栏“签名”,并填写“日期”等信息。
3.拍照或扫描完整申请表,点击注册申报中的“注册信息”—“上传注册申请表”栏目,完整清晰上传。
单击【提交审批】,完成本次注册申请。
登录进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执业药师个人界面,查看当前“注册状态”,“灰色”表示未开始(未提交),“黄色”表示进行中,“绿色”表示已完成,“红色”为未完成。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申请被退回,请严格按照退回意见修改资料再重新提交。
领取证书方式具体包括邮寄送达、窗口领取,请在填报时选择对应的领取方式。在作出注册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核发《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23〕16号)第十五条规定,持证人信息发生改变确需变更证书的,持证人可以按规定向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换发证书。(咨询单位: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咨询电话:23394926)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信息已发生变更,且在办理注册时需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请与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答:执业药师注册包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四种类型。
首次注册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第一次申请的注册。
变更注册指申请人要求变更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的注册。
延续注册指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注册。
注销注册指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二十四条情形,如执业药师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一个月的等,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执业单位可申请办理注销注册。
答:公司更名属于执业单位变更,应选择【变更注册】类型办理。
答:无需注销,选择【变更注册】类型办理。
答:参照【延续注册】类型办理。若系统填报时无【延续注册】选项,请联系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2.1《执业药师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申请表》应为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申请号码的申请表。请填写单位考核意见、企业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加盖公章。请填写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办理变更或注销填写事由、执业药师本人须在承诺处栏签名、日期。上传资料应为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其中,申请人照片应上传近6个月2寸免冠证件照片,蓝色底或红色底。
2.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信息页应包括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姓名等内容。持有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资格证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与中药学类),只能注册在一个单位。上传资料应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3身份证明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上传资料应为身份证明正反面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4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主要指执业单位许可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上传资料应为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正本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5继续教育学分证明,非当年申请注册的,提供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取得资格证书,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应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上传资料应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明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辨。
答:《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十八条规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答:《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执业药师应当妥善保管《执业药师注册证》,不得买卖、租借和涂改。如发生损坏,当事人应当及时持损坏证书向原发证部门(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换发。如发生遗失,当事人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答:通过手机找回、邮箱找回。如果忘记所填邮箱或手机号码更换,可联系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技术支持:“联系我们”—“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账号绑定等使用问题请点击此处 向我们反馈”,详细描述具体情况,待技术支持处理或回复邮件。
提醒:为方便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国家药监局办事大厅注册时,务必填写执业药师本人手机号码。
常见问题6.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后点在线办理,显示:“该人员不属于执业药师,请先考取证件再进行注册”,怎么办?
答:遇到此类情况,首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通过“证书核验”,确认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可咨询发证部门核实。如果有效,可以联系本地执业药师注册部门或技术支持。
常见问题7.登录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后显示非本人的信息(绑定授权异常),怎么办?
答:登录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解除绑定后,重新绑定。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2-24538590(周一和周四),022-60255196(周二)
单位地址: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B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乘车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