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宜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标签: | 河池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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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8-3589176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A区1楼 邮编:547000 |
英文网址: | Access to the website |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运输、营运船舶运输、航道及港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航道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指导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工作。
(九)对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家义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信访维稳、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上级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精神文明、交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要决策法律咨询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指导监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规划计划科。
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等行业发展规划,依法承担港口岸线使用审核和上报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行业审核和后评价工作;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航道规划,承担有关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与交流、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
承担全市公路、水运、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拟订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等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建立健全公路、水运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动态管理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承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和交通站场建设从初步设计到工程建设、交(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审查公路和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施工许可;承担公路建设、水运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审查公路、水运工程重大技术方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综合运输管理科。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和道路、水路运输市场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道路、水路运输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指导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
(六)安全监督科。
指导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维稳、反恐、防暴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负责公路、水路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资金、非税收入的安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执行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行业有关运价及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政府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科技信息化科。
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交通运输技术交流与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