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钟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标签: | 钟山县,审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774-8982561 |
地址: | 贺州市钟山县北环东路 |
主要领导信息:
莫少芳,女,瑶族,1978年12月生,广西贺州钟山人,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钟山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钟山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机构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钟山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县长提交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6.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