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桂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标签: | 平桂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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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774—8836817 |
地址: | 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桂隆发展大厦E座二楼 |
主要领导:
丘恒林,男,1975年8月出生,广西贺州市人。1998年11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职广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现任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平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各类平桂区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平桂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平桂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四)负责平桂区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平桂区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汇总编制平桂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平桂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平桂区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层面、市级和平桂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平桂区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审批平桂区级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平桂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六)提出平桂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及措施,编制平桂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平桂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平桂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管理粮食、食糖、石油、化肥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拟订平桂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和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平桂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年度计划,编制能源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一)负责平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二)负责国家、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平桂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活动、粮食质量标准、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平桂区内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和确保粮食安全。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核准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平桂区粮食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平桂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储备粮管理及流通管理方案。负责储备粮规模、收购、轮换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调拨运输,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军供粮、救灾救济粮等政策性用粮、应急粮油的管理、供应服务工作。负责“放心粮油工程” “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平桂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维修改造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防火防汛防震减灾,粮食仓储管理,粮食产业化经营、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粮食行业技术改造与新技术推广、行业对外交流协作,粮食行业协会和粮食经济学会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平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或组织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指导和协调平桂区招标投标工作。
(十五)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市物价部门下放的价格管理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