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隆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隆林县,政府办公室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6-8202193 |
地址: | 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权街200号 邮编:533400 |
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理各种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汇报材料、典型材料、调研材料。
(七)收集、编辑、报送县内外重要信息资料,组织信息调研,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的工作。
(九)办理县人民政府承办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十)负责对上级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市的贯彻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负责对上级政府领导和领导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工作会议、重要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对新闻媒体和各种内部材料反映全市、本部门工作的批评、建议或带典型性、苗头性的重要问题的批示要求督查的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部署;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外事、港澳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务,处理有关涉港澳事务;负责统筹协调县四家班子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和我市重要外事活动;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对外翻译业务;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地方志工作的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工作。
(十三)管理县人民政府驻外机构。
(十四)完成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任务。
机构负责人:蓝家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