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标签: | 西林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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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6-8682141 |
地址: | 百色市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福兴一巷6号 邮编:533500 |
一、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三)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拟定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和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根据有关批准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相关表彰奖励活动。按规定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市相关荣誉和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推荐工作。
(十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层机构设置:
(一)西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庄兰敏。职责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县“三险一金”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协助主管部门综合管理全县“三险一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县本级单位“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林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王绍东。职责职能:做好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及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办理和年检工作,对使用情况以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发就业岗位,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进行监督管理、资金拨付等各项工作;做好城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发布,免费为城乡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做好职业介绍;做好农民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在职职工、新招聘职工的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做好全民创业培训工作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援助培训工作;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再就业进行重点帮扶,实施再就业援助工作;做好灵活性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劳务中介企业考察、审核上报和劳务经纪人培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做好各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所业务指导和就业再就业等各类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新增职能:1、劳动力资源调查更新,给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提供企业用工信息;2、“两后生”职业培训;3、公共就业信息平台网络建设、运行及维护;4、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及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申报材料审核、补贴拨付;6、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管理;7、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审核;8、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及管理;9、乡村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主要指导、审核乡镇就业社保所、村〈社区〉完善台账、补贴拨付);10、粤桂劳务协作;11、“公司+农户”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一次性奖补;12、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扶持;13、农民工就业创业奖补;14、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带动就业补助;16、自治区创业项目库征集和申报;17、自治区、百色市、县本级农民工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开展、选送参赛选手。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西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曾敬萱。职责职能:依法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全县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类用工手续;依法协调处理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完成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西林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岑爵。职责职能:负责本辖区高校应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实名登记和就业指导、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本辖区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办理人才招聘信息发布和双选洽谈面试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符合百色红城人才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上报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档案查询等工作和流动人员党组织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职称申报等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根据有关批准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相关表彰奖励活动。按规定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市相关荣誉和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推荐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后勤接待、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本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劳动监察大队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指导、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劳动保障监察重大、疑难案件;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县并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负责对全县工伤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预防工作;组织工伤事故调查、认定工作;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就业服务中心完善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培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负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管理股。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细则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科员以下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职称改革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职称管理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高、中级技术职务资格材料审查申报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评审以及各类专业资格证书的核发;负责全县企事业工人及机关工勤人员的档案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保管及档案资料的查阅、保密等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监督人才办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组织承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项目;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政策。
(三)工资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和福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政策;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死亡遗属抚恤金的办理手续;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落实;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提前退休(病休)的核准事宜;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承办全县特殊工种、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审核;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执行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参与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管理投诉举报,组织案件查处;承担企业年金方案、基金管理合同审核备案及统计工作;监督就业专项资金及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机构负责人:罗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