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田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标签: | 田林县,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6-7212563 |
地址: | 田林县河滨路54号 |
第一条根据《田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和田林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交通运输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标准。
(二)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市、县规划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县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承担全县铁路、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营运汽车、船舶客货运输、港口经营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城乡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建设、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汽车、船舶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协调实施营运船舶及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铁路、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铁路、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按职责开展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七)依法负责全县铁路、公路、水路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八)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铁路、公路、水路行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科技开发、技术实施、节能减排、信息化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铁路和航空建设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2.将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3.将涉及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市场监管执法、安全监管执法等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第四条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重要会议组织、机要、档案、综合性总结报告、保密、信访、后勤服务、值班、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上级及本局重要决策、批示、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用、年鉴、史志、扶贫、综治维稳等工作。参与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负责绩效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
办公室还内含财务内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执行管理,部门预算资金收支的会计核算、决算编审和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筹集铁路、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并实施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内控建设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
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挂牌。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港口、铁路、民航、科技发展等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统筹全县交通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行业审核和后评价工作;负责有关项目招商、利用外资、交通运输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战备规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提出建设项目战备要求和战备物资储备需求,并组织监督相关工作的落实;监督检查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竣工验收等建设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编制全县铁路项目规划。负责全县铁路项目筹融资工作,组织开展铁路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落实项目相关条件。负责在建铁路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承担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铁路运营有关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参与协调我县铁路客货运输相关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县民航发展战略和规划;督促机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调、解决运输机场安全运营中的问题;加强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
(三)工程技术股。
拟订全县公路、水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监督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监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管理等监督工作;按权限审批、审查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重大技术方案、竣工验收工作;承担监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公路养护、航道航标维护工作,拟定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地农村公路规划计划的编制、编报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考核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县水运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全县水运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县水运发展中长期规划;依法承担港口规划审核,岸线使用审核和审批工作;建立右江航运干线全流域、跨地域、跨行业的综合协调管理机制。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规范性文件;拟定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县铁路建设和民用机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抢险救灾、防汛防台防震、防疫、防恐、消防等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法制运输股。
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及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及港口经营行业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公路水路运输及港口经营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指导汽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行业监管;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建设、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全县渔船法定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和指导公路、水路等行业标准化相关工作;参与拟订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
负责行业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政策文件的决策法律咨询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实施局本级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送达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范的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线上线下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归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牵头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副科长级) 1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
第六条县交通运输局所 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工程技术股、法制运输股。
机构名称:田林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姓名:黄飞
办公地址:田林县河滨路5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6-7212563
电子邮箱:tljt72125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