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田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田林县,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6—7203198 |
地址: | 田林县乐里镇环昌路8号 |
第一条 根据《田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和田林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田林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田林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救助政策。
(四)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六)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职责。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推动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等联动机制,负责提出常见病、常用药等纳入医保目录范围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意识形态、文字综合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有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待遇保障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承担医疗保障指标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
(三)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协同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协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自治区和市级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县乡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四)基金监督股。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第五条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 8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
机构名称:田林县医疗保障局
负责人姓名:黄龙贵
办公地址: 田林县乐里镇环昌路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6—7203198
电子邮箱: tlyb72031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