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田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烟草专卖局 |
标签: | 田林县,烟草生产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6-7212806 |
地址: | 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29号 |
第一条 根据《田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和《田林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田林县烟草生产服务中心为田林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田林县烟草生产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发展烤烟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制定全县烤烟产业发展规划和近期生产计划,协调和督促各有关方面抓好全县现代烟草产业的建设工作;
(三)协调县烟草公司抓好全县烤烟生产、收购、物资供应和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
(四)协调好烟农、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烟农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县烤烟生产、收购信息的报送工作;
(六)检查全县烤烟生产、收购过程中各项技术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建立和完善全县烟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护机制,对全县烟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进行核实申报、监督或组织实施,并组织验收和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八)负责督促烟区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烟区进行建设;
(九)负责年度烟叶税返还资金的核实、划拨,以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主任 兰志新 办公电话:0776-7212806
第四条 根据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田林县烟草生产服务中心内设三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收发文件、文印、档案、保密、节能降耗、绩效考评;负责综合性文稿、烤烟生产和收购信息等材料的起草编写报送;协助服务中心领导处理有关提案、意见、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服务中心领导做好党务、宣传、普法、政治教育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张邦安 办公电话:0776-7212806
(二)生产服务督查股 负责制定全县烤烟产业发展规划和近期生产计划;协调并督促各有关方面抓好全县现代烟草产业的建设工作;负责检查烤烟生产、收购过程中各项技术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烟区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烟区进行建设;协助办公室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生产服务股负责人:陆长远 办公电话:0776-7212806
(三)后勤服务保障股 负责会务接待、培训考察、后期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县烟草公司抓好全县烤烟生产、收购、物资供应和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各个烟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护机制,对全县烟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进行核实申报、监督或组织实施,并组织验收和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协助服务中心领导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室负责人: 潘忠豪 办公电话:0776-7212806
第五条 田林县烟草生产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田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田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办公时间 地点
本中心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生产服务督查股、后勤服务保障股。
机构名称:田林县烟草生产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兰志新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29号
联系电话:0776-721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