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凌云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供销社 |
标签: | 凌云县,供销社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6-7612241 |
地址: | 凌云县泗城镇前进社区纳新小区5号 |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接受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县联社党务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的协调管理工作。
(四)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农副土特产品购销、加工、贮藏和社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参与政府组织的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等工作以及政府委托的救灾、救济物资的组织、储备和调运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好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协会、消费合作社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六)围绕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建立现代化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方式,做好为农村、农业、农民的服务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七)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社会组织进行科技兴农与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农村和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指导各基层社配合市场服务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的开发建设工作。
(八)对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代表的职能,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享有所有者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九)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建议与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二、 凌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办文、办会、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保卫和机关事务管理、印信管理、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职教及职称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股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供销联社机关职工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的年度考评日常工作。
负责人:龙艳芬
(二)合作业务指导股
协助领导检查指导全系统购销业务,参与基层社改制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农资公司和基层社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供应和安全经营工作;指导各乡(镇)基层供销社开拓市场,利用优势抓好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商品流转、业务经营等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全县供销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指导全系统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系统企业不断完善经营责任制;抓好全县供销社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企业抓好综合服务工作;组织全系统企业开展文明经商树行业新风活动。
负责人:田秋荣
(三)财会审计股
协助领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税务、信贷等法律法规、制度;指导全系统企业抓好资产保值增值,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监管直属企业的社有资产;负责拟订直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盈余分配制度;做好社员股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基层供销社和社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营效益、法人代表离任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廉政建设和法制建设工作。
负责人:黄伊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