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凌云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标签: | 凌云县,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6-7617198 |
地址: | 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206号 |
凌云县财政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彩票市场监管,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管理。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全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实施细则,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执行上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实施细则,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县政府外债;参与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以及财政收支事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办行政复议案件。
(十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和本部门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