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气象局
一、部门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
机构信息
地区: 那坡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气象局
标签: 那坡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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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6-6822143
地址: 那坡县城厢镇那赖村后山 , 邮编:533900
详细介绍

一、部门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那坡县气象局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和防灾减灾科

综合办公室

负责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文件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人事、党群团、纪检监察、文明创建、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承办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 负责编制全县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实施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房改政策;负责社控、政府采购、物价、税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发布传播、雷电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气象探测活动和资料采集使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气象法律法规;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管理;承担与县人大、县法制办、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负责车辆管理、工勤服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灾减灾科

负责全县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气象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及气象灾害评估等工作;组织本县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业务、气象通信网络、气象探测仪器设备、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组织规划全县气象信息网络的发展和布局;负责全县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管理;负责气象技术档案和气候资料的管理;负责组织部门间的科技合作工作以及气象科普工作。

三、人员编制

那坡县国家气象系统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为1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4名,业务系统事业编制8名。现在职人员共11人,其中编制为10人(其中3名参公编制人员,7名为事业编制人员),编外1人。


单位名称:那坡县气象局

单位负责人:局长:谭金闪

副局长:刘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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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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