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教育局
那坡县教育局是那坡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研究制定那坡县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中共那坡县编委核定,2020年那坡县教育局行政(政法专项)编制数为8人(包括行政控制编1人),...
机构信息
地区: 那坡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标签: 那坡县,教育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6-6822113
地址: 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睦边大道207号 邮编:533900
详细介绍

那坡县教育局是那坡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研究制定那坡县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中共那坡县编委核定,2020年那坡县教育局行政(政法专项)编制数为8人(包括行政控制编1人),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为41人(包括资助办2人)。设局长和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2名。在职人数92人,其中干部80人,工勤人员2人,以工代教7人,控制编3人;使用教育局编制49人,使用原科技局编制7人,借调36人;男63人,女29人。设有教育工委办公室(含纪检监察室)、行政办公室含绩效办、信息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基础教育股(含学前办、语工办)、督导室(含均衡办、安稳办)、人事股(含师训职成股)、教学研究中心(含德育股、教育工会、体卫艺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招生办、项目办(含电教站)、计财股(含核算中心)等11个二层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教育工作的制度、规定、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县教育改革方案,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统筹规划和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协调和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

4.规划编制教育预算,管理使用有关专项经费。

5.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负责检查执行市颁各类学校的统编教材情况;规划管理教育技术装备和配套标准。

6.统筹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负责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工作,统筹协调社区教育工作。

8.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实施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9.指导和管理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10.负责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承办那坡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各股室(中心)职能职责

(一)教育工委办公室:按照县教育工委的决定,组织、安排委的各会议、学习重要活动及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组织草拟、审核以工委名义印发的文件、通知、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委印鉴、介绍信等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上级党委来文的处理和归档,党的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规划和督导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建专项绩效考评、主题教育、服务党代表等工作;负责统筹落实全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对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统筹完成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责监督新时期教育评价工作落实情况;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协助县纪委监委做好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按管理权限处理本级和各级各类学校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协助驻教育局纪检组做好政治监督工作;责县纪委监委相关来文的处理;依权处理教育系统的信访举报事务;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教育局党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综合协调教育局行政机关主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及教育局综合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组织草拟、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外联、来访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保密、文书档案工作,以及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负责组织本局及城市卫生清洁区的清洁工作;负责局机关考勤工作;负责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学校节假日值班督查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教育网站、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教育信息报送、负责上级约稿撰写上报;负责撰写相关教育类的调研报告;负责撰写教育志以及《广西教育》《百色教育》等教育刊物的征稿、征订和发行等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的音像收集;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股:负责人事调配、机构编制、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管理、学校班子考核任免、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教、全国教师信息系统、人事系统年报、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离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对接人社局相关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规划全中小学 (含中职 )、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中小学 (含中职 )、幼儿园开展岗位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保障、人才评审评价、信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全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改革评审及岗位设置和竞聘工作;负责全中小学 (含中职 )、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奖教助教、评先评优活动;负责规划全中小学 (含中职 )、幼儿园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统筹实施全学校()长 、教师及干部职工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教师队伍稳定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负责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乡人民政府实施各阶段教育素质教育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和监督指导;对深入推进优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进行督导评估和监督指导;负责挂牌督学责任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国家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稳办: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的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各项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宗教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禁毒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溺水工作;协助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基础教育股: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特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普及巩固提高工作,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负责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合理规划校点布局;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和基础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督促检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控辍保学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学校五项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学生减负工作;负责学区制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对接市局为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合格学校活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学前办:负责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负责协助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及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等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含营养改善办)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负责指导全县学校进行学生资助政策、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学生感恩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精准识别受助学生身份信息;负责指导学校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学生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系统及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系统。按照国家和区、市的资助政策要求,负责做好全县各学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信息的收集和资金发放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学生资助和营养餐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负责对学校各项学生资助资金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接受国家开发银行的委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成年度大学毕业生的本息催收工作;负责学校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食堂管理、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协助百色市教育基金会及本县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和物资捐赠工作;负责监管学校校服管理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投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完成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预算、申报材料和项目总结汇报材料,协助设计单位编制切实、合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图提供相关材料,负责完成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勘察、招投标、报建报监、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工作;会同计财股做好统建、代建固定资产的移交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电教站:负责规划、协调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室的建设、管理使用、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和电化教学、实验教学教研活动,负责三通两平台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智慧教育行动计划、管理工作,组织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推广先进的电化教育经验,指导各类学校应用电化教育手段进行教学;负责教育系统网络(包括网络社交工作群)安全管理工作;会同计财股做好统购代购的图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移交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科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草拟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计划、部署和总结;负责开展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科技信息和技术咨询,为我县各级政府部门科技政策的制定和科学决策提供科技信息支持和咨询建议;负责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立项、技术交易服务;负责科技项目申报,跟踪管理及验收鉴定等工作;负责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转化服务与管理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县政府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开展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培养学科带头人,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深入学校听课、评课,检查教学工作,总结推广教改经验,指导教学、教改、教研等工作;负责推荐和指导使用由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出版的教材和与教材配套的有关练习资料及教育辅读物,负责进校书刊的发行管理,编写适合本县实际情况的有关乡土教材和教学资料;负责图书捐赠工作;负责教学APP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体卫艺组:负责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心理健康课教师的培训、考核,对心理健康课教师进行管理,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负责防疫工作;负责无烟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广播噪音减噪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含团少工委办公室):负责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负责协助学生读书活动、书画艺术、科技比赛及展览活动等负责相关团、少队的各项工作。

(十九)计财股(含核算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三个增长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筹措改善办学条件的计划和措施,参与与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编制本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统筹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学校财务核算,负责对学校财务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经费统计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绩效办(含行政审批办):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做好局机关及各学校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政府办证大厅教育服务窗口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部门依法治县及征兵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招办下达的各类高校招生任务,参与制定本县的各类高校招生计划负责普通高考和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资格审查、体格检查、网上报名以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公开、公正、公平地组织考试,周密安排考务工作。组织招生考试的各项培训工作负责招生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安全、保密工作和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认真组织、管理考生档案,做好普通高考考生档案提取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收集整理招生考试文件和有关资料,规范工作档案管理。及时总结,做好招生、考试的统计分析、信息传递以及反馈工作,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向招生学校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招生考试信息,做好纽带作用做好学生家长及考生的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招生考试的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德育股:负责中小学校德育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督促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贯彻落实规划德育整体化、网络化建设,开展德育研究工作;承担区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负责法制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民族团结工作及民族团结专项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负责学生德育方面评优活动;负责对接关工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双拥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组织及各团体职能职责

(一)局机关党(总)支部:负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负责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按期换届选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总结推广,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3+X”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公开、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年度主题教育、庆祝七一系列活动、慰问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述廉会和民主评议、专项绩效考评等;负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做好党员转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监督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负责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开展本单位意识形态研判工作,督导宣传报道工作,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工会(含本局工会):负责教育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推行教代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工作条例》的精神,确保工会维护职责的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落实生活保障和送温暖工作的实施,组织好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关心教职工工作、劳动条件的改善,完善教职工的保障机制;抓好教职工之家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建设;保障职工的生活福利,协助有关科室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对接老干部局相关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妇委会:负责宣传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法律;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三八妇女节等活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邮箱:napojkjbgs@163.com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百色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百色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百色市教育局

百色市教育局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