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田东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田东县,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776-5227600 |
地址: | 百色市田东县平马镇恩隆大道幸福广场北段 |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制定的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贯彻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二)综合管理和分别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承担本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经办业务。
(四)按照国家、自治区、百色市规定的医疗保障统筹范围,依法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受理单位、个人缴费的缴费申报、审核,协助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建立和管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核定及拨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待遇。
(五)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六)负责对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在规定权限内审核全县医疗保障药品、基本药物价格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参与药品政府采购招标及其价格管理和药品成本监督审核;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田东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
二层机构为:田东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