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右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供销社 |
标签: | 右江区,供销社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除法定节假日) |
电话: | 0776-2894898 |
地址: | 百色市右江区莲塘路6号, 邮 编:533000 |
百色市右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政府授予,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农副产品购销、加工、贮藏以及车辆维修等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
(四)组织全区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经济协会、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五)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方式,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六)组织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组织、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建、人事、劳资等工作。
(七)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社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益。
(八)协调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九)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经济组织的建议和要求,维护合作社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十)发挥区联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作用。
(十一)接受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