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自然资源局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
机构信息
地区: 容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标签: 容县,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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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5-5337899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和容县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需报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玉林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实施容县重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除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外)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加建、扩建行为以及其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后,未按照规划审批手续进行建设行为的查处权;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后未按照用地审批手续用地行为的查处权。


(十四)监督检查各镇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出让、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交易行为及农民宅基地使用情况。健全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依法统一行使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受理自然资源有关投诉、举报线索。负责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县辖区实施具体综合行政执法,查处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


(十五)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根据授权,对全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受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本辖区各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协调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监督矿山、测绘的安全工作。


(十七)根据授权委托,贯彻落实和执行征占用林地、林权管理、森林培育、林木采伐、木竹经营(加工)、木竹运输、疫木使用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受理林业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查处林业领域违法案件。


(十八)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玉林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等工作;协调机关综合治理、综合业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协调局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局中层干部的干部考核、任免及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编制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职工培训;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称管理;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承担报自治区、玉林市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工作。依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管理政务大厅的窗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


(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拟定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贯彻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


(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完善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拟订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并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县本级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四)国土空间规划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拟订和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管理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实施全县专项重大地质矿产勘查。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矿业权市场。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耕地保护监督股(田长制工作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需报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玉林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信访调处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有关调解处理土地纠纷工作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总结调解处理土地纠纷工作经验;负责有关土地争议的群众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纠纷群体性事件疏导化解工作;负责调处县人民政府交办和直接调处的土地纠纷案件。


(八)政策法规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承担与自然资源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和双随机一公开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和修订全县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审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案件。负责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执法督察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桂南路150


负责协调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监督矿山、测绘的安全工作。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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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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