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业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标签: | 兴业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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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5-3762007 |
地址: | 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牛麻垌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工业和商贸发展规划。负责制定与实施“工业强县”“商贸活县”发展战略,提高工业和商贸发展水平;制定与实施全县工业和商贸发展规划、工业相关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方案;拟订上级提出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相关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建立煤、电、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相关行业管理、产业安全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指导、引导工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贯彻落实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实施意见;指导、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
(四)负责工业能源管理与循环经济。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专项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负责节能项目评估;负责节能监察工作。
(五)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县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盐业行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配合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规范。
(六)负责全县内贸流通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内贸易发展战略、政策;负责编制兴业县商务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商务相关领域进行行业管理;拟订全县商贸发展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指导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配合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行业管理;筹备和组织有关国内会展。
(七)负责促进全县外贸发展和外资管理。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指导外贸促进活动开展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参与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区域经贸合作;承担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工作;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外贸进出口企业的统计分析和外资管理;筹备和组织有关涉外会展。
(八)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牵头协调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拟定适用于我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制订改制方案;贯彻执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提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优化资本结构;指导国有企业实施兼并破产工作;负责原经贸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九)负责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措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兴业县科技计划,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指导和推动科技兴县工作;制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指导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负责中小企业中工业和商贸企业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二轻联社行业发展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将县经济贸易局、县科学技术局的职责,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到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2.将原县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相关职责划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原县经济贸易局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