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标签: | 北流市,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5-6222256 |
地址: | 广西北流市永顺五区67号 |
北流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玉林市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学校系统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行风建设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中小学校及局二层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美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学校设置标准做好规划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四)负责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筹措使用情况,编制全市年度教育事业经费(含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预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直属单位和各学校的资金运转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北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相关公益基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管理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统筹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负责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各中小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九)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
(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管理教育系统来北流的外籍教师、专家工作。负责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子女在北流就学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