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桂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桂平市,城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775-3382041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西山镇新岗街 邮编:537200 |
桂平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桂平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贵港市委和市委关于城市管理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管理着城市的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管理等职责。局直属二层机构分别有:桂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桂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桂平市园林管理处、桂平市城市燃气管理站、桂平市路灯管理所、桂平市自来水厂等单位。
(一)负责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广场、户外广告、照明、道路、市政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等设施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并对拟定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以及开展监督检查。
(二)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广场、户外广告、照明、道路、市政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四)行使城市管理监督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指导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城区土地违法、规划违法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桂平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档案、网络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保密、党委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综合文稿、采购、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政治思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负责统筹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武装双拥工作;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网络问政平台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建、中心组理论学习日常事务工作,指导所属各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机构改革、职称评聘、教育培训、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编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编制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各项年度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职业年金缴交工作;指导和监督局管行业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营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研究提出有关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内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审、收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信访室)。负责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信访、维稳、综治、扫黑除恶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普法教育、执法培训、法制宣传、权责清单审核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案件听证;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监督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和申领执法资格证工作。
(四)市政工程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排水、桥梁等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政设施的养护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养护管理和城市道路附属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的临时开挖、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绿化带、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桥梁、立交桥底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排水排污管网接驳的审核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建设使用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五)公用事业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排水、道路照明、燃气、户外广告、车辆清洗、停车场等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燃气、供水、排水、公厕、户外广告、车辆清洗、停车场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和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堆放物料、临时搭建物的审批;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公用事业各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区园林绿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考核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工作;负责砍伐、修剪、迁移城市树木的审核工作;负责占用绿化带、公共广场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核;负责绿地内设置服务经营设施的审核;负责道路绿化带开设出入口的审核;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的审核;负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绿化率和绿地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绿化补偿费、赔偿费的核定;参与城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验收;负责市区公园、动物园的建设工作,指导园林绿化养护、公园管理工作。
(六)市容环卫股。负责编制城市环卫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及治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公厕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指导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消纳的审核;负责排污许可和环卫设施拆迁的核准;指导、监督和考核环境卫生管理;参与城建项目配套环卫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指导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