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方案,编制人力资源...
机构信息
地区: 港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标签: 港南区,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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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5-4591708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中山南路31号 邮编:537100
详细介绍

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方案,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人事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和服务。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实施工资基金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调配、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管理政策。

(五)负责上报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奖励、表彰的单位和人员的审核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六)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人才流动和智力交流,培育和指导人才市场,建立完善全区人才流动、人才市场管理体制。

(七)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福利政策和标准的执行,具体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

(八)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有关政策的执行,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

(九)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参与企业改革整顿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用人、分配制度改革。参与评定区级企业劳动模范。对全区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职业中介机构、社会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或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承担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二)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三)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区养老、工伤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负责审核全区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工作。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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