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港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标签: | 贵港市,公安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5-4572288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558号 |
英文网址: | Access to the website |
贵港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公安工作;指导公安机关法制建设。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管理、检验和驾驶员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八)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九)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一)制定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二)负责人民警察录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