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钦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钦南区,行政执法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7-2850616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向阳街14号 |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关于城市管理方面市政基础设施、市容市貌等公用事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城市(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建成区临时占道摊点规划。负责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管理。负责对经营性停车及洗车场的管理。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
(三)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相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关于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规划和责任制度,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具体行使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执法工作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以及执法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六)负责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全区性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的协调工作。配合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前述领域专项整治中涉及行政执法的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