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钦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标签: | 钦南区,社会保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7-2101600 |
地址: | 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 ,邮政编码:535000 |
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常委和市委常委、区委常委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相关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落实养老、工伤保险统筹办法,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以及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有关法规、规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落实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总体规划、结构调整综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全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工作及相关活动。
(十)执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负责农民工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和公共服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优化对外服务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