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钦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标签: | 钦南区,科学技术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电话: | 0777-2837558 |
地址: | 钦州市南珠东大街110号4楼 ,邮政编码:535000 |
钦州市钦南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三)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四)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五)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六)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七)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八)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国内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注重科技资源整体布局和区域创新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政府部门可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科技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