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上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标签: | 上思县,乡村振兴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0-8512463 |
地址: | 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民政路5号 |
第一条 根据《上思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思县乡村振兴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上思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防城港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全县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
(三)参与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投向和分配建议,指导和监督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金融扶贫、资产收益扶贫。
(四)拟订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扶贫项目库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组织扶贫项目实施及效果评估。参与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旅游扶贫工作。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县直单位定点扶贫责任制。负责统筹县内外扶贫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区直、市直、县直单位定点扶持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成效督查考核、扶贫对象退出评估检查,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评。
(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扶贫干部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扶贫对象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扶贫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九)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十)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资金和项目股。
负责人:李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