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港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标签: | 港口区,信息化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0-2866766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栋六楼 |
一、防城港市港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第一条 根据《防城港市港口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港口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防城港市港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区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煤、电、油、气、运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协调安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做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工作。做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八)负责全区能源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参与全区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自治区、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管理的业务。
(十)研究拟订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定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二)主管全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等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统筹局绩效考评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工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型智库建设。统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食盐储备制度,协调处置全区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
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负责编制区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提出区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项目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推进产融合作。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及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和分析,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协调。负责全区能源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粮油、食品、盐业、医药、纺织、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工业、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汽车产业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负责交通运输、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拟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承担企业减负有关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管理的业务。
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做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全区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牵头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有关工作。
指导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市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工业质量和工业品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负责全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
承担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工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第五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六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局领导:
陈雄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工作。
宁林琳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股、投资信息化和节能能源股、医疗物资保障组办公室。牵头对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规划投资科、园区科、能源科、市节能监察中心。
唐振峰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组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综合股(包括财务、党群、人事、扶贫、精神文明、后勤、综治法治等工作)、安全生产管理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牵头对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综合科,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等。
二层机构负责人:
陈雄: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