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港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标签: | 防城港市,公安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12时,下午3-6时。 |
电话: | 总值班室:0770-6126110 办公室:0770-6126079 |
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 |
英文网址: | Access to the website |
(一)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公安厅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和指挥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各种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并承办少年犯罪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劳动教养案件审批工作及承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和交通技术建设。
(十四)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五)统一领导、管理全市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建设,并对于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法案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由于保密有关规定,不能公开部分内设机构情况。
负责人: 覃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