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合浦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标签: | 合浦县,审计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9-7285862 |
地址: | 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大道40号 |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县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执行。
二、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及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政策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一)本县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三)本县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四)本县国家机关、行政事务执行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五)本县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六)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七)县政府各部门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八)本县由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的项目的财务收支;县政府和本县国有控股企业举借外债以及担保的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四、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五、组织实施对本县科级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大交办的事项或委托及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其他事项。